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华北地区进行施工改造,由招标人视工作安排提供10台2500型压裂泵车(水马力之和25000HHp)、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改造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主体压裂泵车(撬),压裂辅车(混砂车(撬)、仪表车(撬)、平衡车、供液车、连续混配车、交通车)、加油设备、罐类(液罐、砂罐、酸罐)、供水设备、15000psi及以上高压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压裂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加砂压裂工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11322.92万元(人民币,含税9%,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工作量在2026年执行,预计工作量为25口井,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华北地区进行施工改造,由招标人视工作安排提供10台2500型压裂泵车(水马力之和25000HHp)、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改造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主体压裂泵车(撬),压裂辅车(混砂车(撬)、仪表车(撬)、平衡车、供液车、连续混配车、交通车)、加油设备、罐类(液罐、砂罐、酸罐)、供水设备、15000psi及以上高压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压裂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加砂压裂工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11322.92万元(人民币,含税9%,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工作量在2026年执行,预计工作量为25口井,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及陕西省延安市等。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1322.92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华北压裂设备整体服务项目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4人,根据排名顺序分配工作量,分配金额为第一名含税3623.34万元;第二名含税2943.96万元;第三名含税2491.04万;第四名含税2264.58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4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3名中标人,根据排名顺序分配工作量,分配金额为第一名含税4868.86万元;第二名含税3736.56万元;第三名含税2717.5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3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2名中标人,根据排名顺序分配工作量,分配金额为第一名含税6793.75万元;第二名含税4529.17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小于3人,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人,分配金额为含税11322.92万元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逐页扫描件,如企业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则须提供相应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网页截图。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车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压裂泵车(撬)满足水马力之和40000HHp以上,同时保证数量不超过16台(个)、②至少1台(个)混砂车(撬)(满足额定最小排量14m3/min及以上需求,现场采用连续加砂方式,单车(撬)最大具备有效加砂速度达到3m3/min能力并具备支撑剂计量功能。满足2路及以上液添需求,液添速度在20-200L/min内可调,配备干粉添加剂系统,满足干粉、湿剂添加。)、③至少1台(个)仪表车(撬)(仪表车(撬)配备具有紧急控制装置的仪表车(撬),满足同时控制现场压裂泵车(撬)至少8台及2台混砂车(撬)能力,配备独立便携式远程控制终端至少2台,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通过分屏方式同时传输视屏及施工曲线。具备现场录取施工压力、排量、砂排量、累计液量、累计砂量等施工数据的能力。),以上车辆(撬)均须登记在投标人名下且车辆车(撬)和设备购置时间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逐页扫描件、技术协议类文件原件逐页扫描件、购车发票逐页扫描件、产品合格证逐页扫描件、车辆照片、车辆铭牌照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自制设备证明(至少包含企业生产设备的资质材料逐页扫描件,产品合格证逐页扫描件,技术协议类文件逐页扫描件)、设备全景照片、设备铭牌照片。采用租赁、租借及其它手段方式获得非自有压裂车(撬)及混砂车(撬)、仪表车(撬)的投标人否决投标。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气井压裂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单原件逐页扫描件或施工验收单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发票原件逐页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财务入账凭据原件逐页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6.2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提供的设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投标上报失信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5日11:00:00至2026年01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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