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唯佰商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收银一体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银行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唯佰商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收银一体项目。
2.2招标范围:(1)中国银行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唯佰商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收银一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质量标准:合格。(6)最高投标限价:86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信誉要求:(1)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宣告破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无需提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6)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或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3.1.4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5至2026-01-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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