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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35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00,000.00元 最高限价:94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60048-1 包1:大米 500000 500000
2 豫政采(2)20260048-10 包10:鸡肉、牛羊肉、鸭肉等 500000 500000
3 豫政采(2)20260048-2 包2:面粉 1400000 1400000
4 豫政采(2)20260048-3 包3:食用油 400000 400000
5 豫政采(2)20260048-4 包4:杂粮、干菜 750000 750000
6 豫政采(2)20260048-5 包5:调料、酱菜 900000 900000
7 豫政采(2)20260048-6 包6:根茎类蔬菜 (含鸡蛋水果等) 1600000 1600000
8 豫政采(2)20260048-7 包7:叶菜花菜类 800000 800000
9 豫政采(2)20260048-8 包8:瓜类果实鲜豆类 850000 850000
10 豫政采(2)20260048-9 包9:猪肉 1700000 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洛阳监狱为保障罪犯基本生活,公开采购2026年度罪犯食堂生活物资,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菜、调料、酱菜、根茎类蔬菜(含鸡蛋水果等)、叶菜花菜类、瓜类果实鲜豆类、猪肉、鸡肉、牛羊肉、鸭肉等;采购清单品种数量为年度预估量,供应商具体的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5.2供货周期:一年(注:本项目具体供货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交货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12小时内送达。
5.5供货保质期限:供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应在产品包装所示保质期的2/3时间以上。
5.6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或省市政府部门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9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包10的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具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包6、包7、包8,不需要提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以及企业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7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可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按照标包顺序取得1个中标资格。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按标包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后续标包不再推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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