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S
2、项目名称: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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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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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SBDCG-2026-001 |
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1号线施工2标为尖岗水库~刘湾水厂桩号GW0+961.000~GW4+300段输水线路。该标段长3.34km,其中西四环压力隧洞长1529m,内径为2.4m的圆形压力洞;输水管道长1810m,管道内径为2.4m,管道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工程于2013年12月19日开工,2021年4月11日完工,2024年6月29日验收合格,21号线施工2标段完工金额(含未批复变更部分)约5700万元。
5.2服务内容:21号线施工2标为尖岗水库~刘湾水厂桩号GW0+961.000~GW4+300段输水线路工程结算审核,编制完工结算审核报告,并出具报告。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审核报告止。
5.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6、合同服务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c.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