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新副井更换大罐侧罐道工程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拆除宽罐笼侧旧玻璃钢罐道(200×180×10)2趟,40根/趟,共80根;安装宽罐笼侧新镀锌方钢罐道(200×180×10)2趟, 40根/趟,共80根,采用拆一根换一根的方式交替进行,逐根更换,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任务。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含罐道材料采购)。
因该项工程由于不能影响矿井正常生产,需根据矿井接替情况随机调整,需要利用矿井提升间隙进行施工,每天预计能空出4个小时为不提升时间,一般在空在零点班,由于冬季井筒寒冷,不具备施工条件,一般施工在夏季进行,该工程为包工包料,由中标单位采购定做罐道,各种紧固连接件(所有材料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含税,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予调整),自备施工机械,发标方配合开副井绞车配合施工方作业,为施工方提供方便。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新副井更换大罐侧罐道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来(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矿山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矿山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同时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4、投标人应拥有完善稳定的管理、技术团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应以自有施工队伍及设备参与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投标单位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近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11时00分到2026年01月22日11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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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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