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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主题展览建设与基本陈列移建设计制作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4 收藏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题展览建设与基本陈列移建设计制作(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1

主题展览建设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3,000,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投标限价为3200万元,下浮率不低于2%,高于10%需另附说明,下浮率须与基本陈列移建下浮率保持一致。

1-2

基本陈列移建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6,500,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投标限价为1600万元,下浮率不低于2%,高于10%需另附说明,下浮率须与主题展览建设下浮率保持一致。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本次报价下浮率。项目投标限价含税4800万元,其中主题展览建设限价含税3200万元,包括设计费含税119万元(含未中标供应商设计补偿款含税10万元)、制作费含税3081万元(含暂列金额含税240万元、安防系统建设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45万元);基本陈列移建限价含税1600万元,包括设计费含税58万元、制作费含税1542万元(含暂列金额含税140万元、安防系统建设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35万元)。合同总价最终依据下浮率和报价公式计算,计算公式为:
合同总价=(项目投标限价4800万元-设计补偿款-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1-下浮率)+设计补偿款+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限价以下进行项目建设,对方案设计、物资重复利用、布展施工、配套项目等各项费用进行综合考虑和成本分析,自行测算填报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高于10%附说明。
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总价控制合同形式,依据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计算合同价,签订合同。综合排名前两家未中标供应商,每家给予5万元设计补偿款,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支付。
(2)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的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发包人为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含水电保障),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扣减相应成本。
(3)计价方式:施工图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确认后,中标供应商编制施工图预算,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作为计算结算价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在此价格基础上根据实际工程量,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确定最终结算价格。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1)、《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2020版)》、布展当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国家、军队和地区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价格确定原则:《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有价格信息的参照执行(其中人工费按造价信息中间值计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价格信息的,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询价确有困难的,可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报价,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或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审核意见;也可由中标供应商组织分项采购,采购限价、采购实施方案经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实施投资总额控制和分项工程投资控制:①关于投资总额。结算时依据竣工图纸、下浮率、施工图预算等重新计价,且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②多媒体项目建设费,包括硬件费、软件费、系统集成费等内容制作费、设备安装调试等所有多媒体涵盖的内容费用,占设计制作费结算价比例不超过20%。
3.项目预算4950万元,投标限价4800万元,涉及主题展览建设与基本陈列移建,包括:(1)拆除展览大楼一层东侧3个展厅既有展览后建设主题展览,拆除和新建面积各约3300平方米,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6年9月竣工。(2)主题展览结束后,移建至展览大楼三层西侧3个展厅,面积约3300平方米,计划2027年2月工,2027年4月竣工。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9,500,000.00元,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采购包1:49,500,000.00元,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8,000,000.00 元,肆仟捌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两个资质证书具备其一即可,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三个资质证书具备其一即可。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

申领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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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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