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济南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济南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标段一:牵头主承销商——证券公司
标段二:联席主承销商——银行
二、采购内容、数量
招标主体:济南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济南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债券发行承销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人民币定向工具PPN,在申报额度批文有效期内分次、分期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评选承销商。其中标段一共计选聘2家证券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标段二共计选聘4家银行,作为本次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时,具体由招标主体在中标单位中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条件
1.证券公司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以证监会最新一期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
(2)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质(以交易商协会最新一期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月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银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质(以交易商协会最新一期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必须以地级市分行及以上级别的主体为投标主体。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以及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月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21日16:30
注:招标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5日-2026年01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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