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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眼科玻切超乳一体机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眼科玻切超乳一体机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眼科玻切超乳一体机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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