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由林发改发【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钢筋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由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林甸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东兴乡丰产村、长发村、东兴村。施工内容包括:主要由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四部分组成。 (一)田块整治工程:规划建设土地平整面积30950亩,其中水田田块平整面积30932亩,坑塘填筑面积16亩,低洼地回填面积2亩。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规划布置护砌渠道总长度70.321千米,其中支斗渠长48.24千米,农渠长度22.081千米。2、建筑物:规划布置建筑物258座,其中涵洞186座,水闸72座。3、移动泵车:规划设计72台套移动泵车,其中排涝泵车10台套,灌溉泵车62台套。 (三)田问道路工程:修缮道路总长度73.195千米,其中机耕路45.865千米,包括水泥路39.436千米,砂石路6.429千米;生产路27.33千米,均为砂石路。 (四)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规划设计土壤改良面积0.2954万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筋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家须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物资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0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供应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以及业主质量检测要求。
(5)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生产厂家应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物资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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