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项目概况
1.2.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各区分公司支局网格业务外包服务,即为区分公司支局内所属用户、客户提供电信业务咨询、销售等相关服务,在销售全流程中提供的相关运营支撑性服务,以及提供企业形象宣传、销售拓展、客户维系等相关服务。
1.2.2项目性质:外包服务(服务)。
1.2.3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39,216.00万元。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技术要求:投标人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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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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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区分公司支局网格业务外包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区分公司支局网格业务外包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 |
- |
1 |
北京市 |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第1名中标份额60%,第2名中标份额40%。]
1.2.1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区分公司支局网格业务外包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分为基础激励及计件激励两部分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部分限价如下:
(1)基础激励(固定部分)
1)基础服务费:投标人对基础服务费单价进行报价,基础服务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36元/工时(小CEO、营服经理、社区经理、中小微经理、客经专员、营维经理等)及48元/工时(商企经理),其中除营维经理外,每月工时不超过168小时,营维经理营销工时不超过84小时。
2)厅店运营管理费(主业自建外包商运营):投标人对单个厅店管理费进行报价,单个厅店管理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0万/厅/年。
(2)计件激励
一、新发展贡献值积分
1、公众产品: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5元/积分,备注:公众产品金额=新发展贡献值*销售品系数*单价。
2、商企标品: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5元/积分,备注:商企标品金额=新发展贡献值*销售品系数*单价。
3、外包巡促: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5元/积分,备注:外包巡促金额=代理商新发展贡献值的20%*单价。
4、正价值迁转: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5元/积分,备注:正价值迁转金额=正价值迁转贡献值*销售品系数*单价。
5、客户经营: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高迁及平迁:1.5元/积分;低迁:0.5元/积分,备注:客户经营金额=客户经营积分*销售品系数*单价。
二、收入分成
1、双线月租:报价对象为结算比例,最高限价:4,备注:双线月租金额=按照双线新增月租收入*结算比例。
2、行业云产品:报价对象为结算比例,最高限价:拟设定市场化业务外包的公有云业务结算与直销奖励标准一致,如下:天翼云公有云系列产品(不含Aone、SD-WAN),按照当年累计考核收入净增的5%进行结算(新入网客户项目和业务扩容项目),备注:行业云产品金额=净增考核收入(含扩容)*结算比例
3、其他产品收入:报价对象为结算比例,最高限价:10%,备注:其他产品收入金额=新增考核收入*结算比例。
三、利润分成
DICT:报价对象为结算比例,最高限价:20%,备注:DICT金额=当年计收项目利润*结算比例。
四、服务动作积分
企微加粉:报价对象为单价,最高限价:有效加粉目标完成率大于90%(含),单价为3元/个;有效加粉目标完成率大于120%(含),单价为4元/个;异网有效粉丝单价为1元/个,备注:企微加粉金额=有效加粉数量*单价。
五、其他
楼园接入:报价对象为结算比例,最高限价:25%,备注:楼园接入金额=新签楼园建筑面积*结算比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
2.1.5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本项目不涉及
2.1.6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专业服务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具备至少1020名专业服务人员,须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注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本单位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2: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须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注:第2.3.1条不涉及,满足第2.4条款即可。
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同类项目(前端业务外包类,包含但不限于销售拓展或业务咨询或企业形象宣传或客户维系或运营支撑性服务等业务外包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结算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结算单),或仅提供订单(结算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