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2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请登录)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21.9万吨。现已建成1条600t/d的焚烧线,配置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6.采购内容:水处理系统各反应池清理维护服务工作:完成调节池,一台厌氧罐,一条生化线及附属各池子的清淤维护工作。
7.主要技术要求:满足化工池、污水池清淤清运服务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清淤维护工作工期为45天,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开展清理维护工作,并在进场后45日内完成甲方该次通知的全部清掏服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丽江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住建局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住建厅(局、委员会)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个100立方以上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或以上黑臭污水池清淤经验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明细页、合同范围及服务的收集池或污水池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1-15 00:00:00~2026-01-21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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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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