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溪县2024年度九龙江流域(福田乡片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5】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溪县2024年度九龙江流域(福田乡片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安溪县2024年度九龙江流域(福田乡片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标段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福田乡,①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污水收集管386m,接户管704m,三格化类池设施3套,尾水导排管 90m;②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护岸修复约1937m,河道生态清淤约1000m3,临时围堰2213m;③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约50处,排污口调查5km;④沿河散养畜禽整治工程:整治沿河散养农舍约25处,并进行生态修复;⑤生活垃圾提升工程:新增垃圾桶40个;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沿河散养畜禽整治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5310733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 (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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