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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玉溪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就所承担云南玉溪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土石方工程进行分包采购,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玉溪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9306.72㎡,由8栋厂房与研发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相关配套用房、市政工程组成,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为87606.72㎡,研发中心、后勤保障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3400㎡,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500㎡,另外在8#厂房下还设计有建筑面积17800㎡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层。

2.2采购范围:本次分包采购的项目主要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表,挖一般土方,场地平整,回填场内、场外土方,回填场内、场外石方,场内倒运土方、石方,土夹石回填,外购土夹石回填,机械清淤、流砂,混凝土管DN800、DN1000,镀锌钢管,PPR塑料管DN50,抽水台班(DN50,DN150,DN200),发电机台班,砼排水沟、砼路面、毛石排水沟拆除,压路机、挖掘机、推土机进出场费用等全部工作内容。计划1家分包单位。

2.3工程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南厂社区居委会。

2.4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按招标方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且主要原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95%以上,实现招标人创优规划目标,竣工验收质量目标:优良。

2.5工期要求:土石方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02月08日-2026年06月07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该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施工过程中若可穿插作业,总工期会较计划工期缩短较多,投标人一旦投标就已予以响应,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工期计划)

2.6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计量计价原则

本项目为EPC项目,招标限价及清单均为暂定,附件一《土石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及单价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清单及综合单价以政府审计定案清单为准。实际结算数量及工程价款以竣工结算审计定案为准,计量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使用《广联达云计价平台GCCP6.0》(如有更新则用更新的版本)编制造价书。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及与玉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相关文件规定、计价程序、计价依据及施工期间内最新补充或调整文件等执行。

2.10主要包含内容

①投标人方应根据施工图纸、计价规则在不违背业主合同条款的原则下编制施工图预算,同时配合招标人做好施工图预算及送审的核对和跟踪,无条件同意审计审核结果;②负责提出设计优化方案及变更思路,招标人配合实施;③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按时上报月度计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所需的影像记录),量价均由投标人负责核对,招标人负责牵头协调;④投标人配备专业试验人员根据现场填方情况及时委托检测,资料收集、整理并配合移交业主及档案馆;提供送检材料样品,并在招标人及监理见证下取样,配合招标人对材料进行送检,委外试验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根据招标人实际对外结算金额每月从结算款中扣除;⑤水电费由分包队伍自行承担,具体金额按招标人合同要求每月从结算款中扣除;⑥投标人负责竣工结算的编制、竣工图纸的绘制、收集整理与竣工结算相关的资料,负责后期与造价单位、政府审计单位核对工程量,审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款=[建设单位认定或委托审计部门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甲供材料、扣款及代缴费用],政府审定金额为下浮0.86%后的金额;⑦投标人竣工资料及检验批应按建设单位规定的份数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招标人,招标人负责向档案馆及相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竣工图纸的打印费由投标人承担;⑧根据政府有关要求,考试或大型活动等如需投标人停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工期相应顺延,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增加(政府明确发文除外);⑨若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设备,一经发现必须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如有实际使用材料设备与原报验材料设备不一致时,视后果严重程度,按1000-2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第二次及之后出现前述情况时,由投标人按2000-4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如因选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而返工引起的工期延误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每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招标人其他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投标人若发生上述行为,产生的所有纠纷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渣土运输路线必须取得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并报招标人备案;弃土消纳费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一律承担;取土场、弃土场必须合法,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因施工造成已完装修破损或污染需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修缮,拒不修补由招标人派人处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缺陷责任期满前的所有缺陷修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要求配备专职的测量员、试验员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2.10.1其他附则

a.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交通、环卫排污及施工噪音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生、工程所在地周围关系,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协调处理,如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引发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投标人在投标前及进场后进行充分现场踏勘,了解可能存在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并对招标人告知的情况进行复核。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负责对上述地下管线、文物等进行保护或移除,相关技术措施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后确定。

c.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文明工地要求管理,并做到工完场清。投标人承担本工程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内生活污水的外抽、垃圾清运、道路专人清扫及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场内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投标人承担场地内的日常保洁工作,保证施工范围内及周边道路清洁、卫生;不允

许将建筑垃圾堆放到附近地带。

d.若投标人收到足额工程款后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款项,造成民工或供货商到招标人办公地点索赔或其他影响招标人正常办公的事件,投标人每次赔偿招标人壹佰万元违约金。

e.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影响整体工程工期如期竣工验收,逾期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

f.若因图纸下发后工程量的增减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投标人不得因工程量的增减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投标人设备按照施工需求合理配置且必须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若投标人进度无法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则需无偿增加相关设备,确保顺利兑现节点工期,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堆码整齐、场内材料倒运、材料巡守、防盗、工完料清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修补费及材料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有义务对已领材料进行看守,看守费用包含于综合单价中。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区域管线调查与保护等其它相关辅助工作内容;施工所需全部人员、设备、材料(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及其它相关费用;达到云南省及国家相关安全、文明、环保及绿色施工标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的措施费、风险费和施工完成后的实体质量缺陷保修费用等。

2.10.3税金及规费,税率9%。

2.10.4投标单位所有进场施工及机械操作人员均应与其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农民工工资均通过建行卡发放,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工资由招标人根据玉溪市人社部要求进行代发,若招标人不能及时足额代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有义务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招标人要求将发放记录及相关附件报招标人进行备案,所有农民工均需录入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和玉溪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优先选用中国中铁A级、中铁上海局B级以及中铁上海局下属企业C级分包企业。或在中铁上海局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的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人查询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2)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超过200万元土石方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6.2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施工设备配置。

1.拟投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附相应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及下述证照资料。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

3.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3.6.3投标人参与本分包工程投标所涉全部成果(含施工做法、深化设计、材料、软件、设备、商标、标识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为上述成果合法权利人或被许可人,并保证招标人在工程使用、运营、维护及后续改造过程中免受任何知识产权追诉。投标涉及知识产权情况的,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及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10:00(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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