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由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机电施工一工区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物资集采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的物资彩色铝合金板进行询比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采购内容:详见附表1询比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供货时间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加急订单应优先排产供应。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内标的物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其他要求:
(1)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不接受云链平台供应商关系图相关联供应商投标。
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4.1质量/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和业主的标准,如生产过程当中出现新的标准,以新标准为依据。
4.2对账结算及付款条款:
对账结算时间:每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10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工地收料单据到采购人物资管理部门对账,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期对账结算已完成。
付款条款: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6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60%,在18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中企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4.3验收标准:
招标物资进场时,买方必须对其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实验人员将对材料材质的性能,其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现行国家标准、原铁道部标准的规定。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月15日至1月19日……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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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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