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2025年忻州市淤地坝建设工程(静乐县)施工机械租赁
1.2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静乐县会松沟大型淤地坝一座、静乐县羊丈沟大型淤地坝一座、静乐县大神沟大型淤地坝一座、静乐县于坪子大型淤地坝一座、静乐县会疙台沟中型淤地坝一座、静乐县黑汉沟沟中型淤地坝一座。新建大型淤地坝六座,配套上坝道路、卧管管理道路、生产道路、标志碑、视频监控和安全监测设施。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机械租赁,租赁设备有60挖掘机5台、75挖掘机3台、245挖掘机4台、50t装载机3台、5m³洒水车2台。
2.2租赁期:12个月(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3租赁地点: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竞价文件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3名。
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
甲方根据租金结算单记载的结算金额按月向乙方支付设备租金,故乙方需每月与甲方核对当月使用量并在甲方支付租金前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要求的足额增值税发票。
支付时间节点:如无特殊情况甲方每月在出具租金结算单并收到乙方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租金。并且乙方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项目建设单位向甲方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项目建设单位如数拨付工程款后,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自愿放弃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等费用。
6.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7供应商应当于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获取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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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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