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河津市地下水超采区禹门口灌区水源置换工程施工02标机械租赁项目
1.2承租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租赁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支渠21.308km,新建南延支渠7.258km,配套支渠建筑物284座;拆除重建斗渠15.978km,新建斗渠长度6.060km,维修斗渠0.362km,共22.400km,配套斗渠建筑物776座。新建提灌点36处,配套管线48.475km,配套管线建筑物459座,配套冲沙阀井93座。关闭机井50眼,55眼机井供电设施加装远程控制设备。
2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
2.1租赁范围:挖掘机、滑膜机、装载机、振动碾
2.2服务期限:1-4个月
2.3服务地点:河津市赵家庄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承租人要求。
3出租人资格要求
3.1出租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出租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出租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出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同出租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5确定成交出租人的方法
5.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3名。
5.2承租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出租人为预成交出租人。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出租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承租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出租人为预成交出租人。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出租方支付货款,并由承租方出具结算单。结算单确认后,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后,向出租方付款。出租方承诺: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支付方式,如遇买方资金周转困难,可延期向出租方支付货款,支付时间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出租方不得向承租方索取任何费用。
6.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有效期:/;保证金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7于2026年1月15日09时00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至2026年1月18日09时00分……、获取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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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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