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金城江区老地委大院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老地委大院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河池市城投宜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申请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业主自筹。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河池工程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老地委大院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3520.37平方米,折合约20.28亩,容积率5.1。新建4栋高层住宅,新建住宅层数为26层,高度为80米,住宅总套数475套。一栋单层4.5米门岗及地下车库,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3856.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070.38平方米,含新建住宅面积65680平方米,新建商业建筑面积2275.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85.98平方米;设机动车停车位31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8个。项目总体工期为825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8年3月29日,项目总投资额175502176.52万元。
2.2招标内容:(请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2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招标文件允许的其他经营主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明确包含“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或“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销售”等与招标物资直接相关的核心业务;若涉及运输,需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许可项目(或提供合规运输合作协议)。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搅拌站选址、环保排放符合当地要求;配备≥2条生产线(单线理论产能≥180m³/h),设备为近5年购置或经合规改造;年设计产能≥30万m³,日供应能力≥2500m³,高峰期(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连续供应能力≥2000m³/天,且持续供应时长≥48小时;运输与泵送:自有/协议混凝土搅拌运输车≥20台(容积≥10m³),泵车≥2台(含车载泵,最大泵送高度≥40m);搅拌站距交货地点≤20公里,运输时效≤1小时。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商)须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及近1年内部审核报告;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搅拌站通过环评验收,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或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的供货业绩或合同复印件至少二份,合同额≥500万元或供货量≥15000m³。(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3.1.3防水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招标文件允许的其他经营主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生产能力要求:沥青防水卷材年产能达15000万㎡以上,防水涂料年产能达50万吨以上,产品质量合格。企业应设有实验室及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具有2023-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各品种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具有2024年至今独立完成防水材料供货的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4.购买标书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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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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