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部供水工程(以下简称泰安城乡供水项目),项目业主泰安市岱岳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管材、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括岱岳区13个乡镇及1个街道办事处的管网延伸改造工程;部分未通水村改造工程;村通户不通改造工程;单村水质提升工程;信息化及水质化验室建设等。
合同工期:55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管材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管材年均产量达到10万米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1.6MPa及以下管材。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2024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4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4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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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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