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8年抗灾超级基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6-1027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或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保修期具体如下:
1.1.2.1预估规模/工程量:现申请采购昌平区3个抗灾超级基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预算预估不含税金额为435.99万元。
| 行政区 | 序号 | 乡镇名称 | 总建设费用(不含税,万元) | 勘察设计费(不含税,万元) | 总费用(不含税,万元) | 合计 |
| 昌平 | 1 | 阳坊镇 | 137.26 | 8.07 | 145.33 | 435.99 |
2 | 兴寿镇 | 137.26 | 8.07 | 145.33 | ||
3 | 崔村镇 | 137.26 | 8.07 | 145.33 | ||
总计 | 411.78 | 24.21 | 435.99 |
1.1.2.2实施地域: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2.3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天(含)内完工。
1.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2.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2.6保修期:通过内部验收之日起36个月。
1.2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1.3集中招标类型: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 序号 | 区域 | 站址所在乡镇 | 站址数量 | 预估金额 (万元,不含税) |
| 1 | 昌平 | 阳坊镇、兴寿镇、崔村镇 | 3 | 435.99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勘察设计及施工部分为标准价格报价折扣100%,乙供设备部分为材料清单(含安装),具体详见附件5:价格清单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资质要求:
2.1.7.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承装及承修类)。
2.1.7.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三类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1.7.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1.8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通信工程和土建工程和电力工程类)业绩累计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施工项目(通信工程和土建工程和电力工程类)业绩累计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9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至少1名,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同时满足,也可以1人同时满足;
(2)施工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1名。可以3人同时满足,也可以2人同时满足,也可以1人同时满足。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至少1名。可以2人同时满足,也可以1人同时满足;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施工队伍:须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施工队伍数量不少于1组,需提供每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施工队伍(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1名专职安全人员、1名高处作业人员、2名施工人员(以上涉及特种操作作业证书须由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同一施工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不同施工队伍间人员不得复用)。
(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对应的设计单位委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具备相应资质且对应分工的施工单位分别委派。施工队伍可以由施工单位的任何一方提供全部人员或各方分别提供人员。)
2.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须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7)联合体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8)投标人在招标人同类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
(19)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0)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施工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19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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