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6号(1╳6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13年元月投入商业运行,6号机组SCR烟气脱硝设施(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出口和空气预热器之间,高灰段区域)由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主机设备同步建成投产,设计催化剂层数按2+1设计,效率按80%设计(附加层未安装前),投产时安装中、下层蜂窝式催化剂及其配套系统。根据2025年4月出具的检测报告,下层催化剂存在催化剂活性降低,使用时间已超1.7万小时,预计到明年4月份将达到2万小时(催化剂设计寿命是2.4万小时)已无法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故需由投标方对皖合公司6号机组锅炉烟气脱硝系统下层催化剂进行再生更换(总量约为280m3)。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期要求:本次工程整体施工工期为3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调度所核准开工日期为准,招标方负责在开工前5日通知投标方具体开工日期)。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类别: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核准经营规模为10000立方/年及以上或6000吨/年及以上);
2.3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与具备此项资质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等有效文件(委托运输须同时提供拟委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及合同);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2.5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蜂窝式催化剂再生后运行24000小时或3年项目合同业绩2份。如投标人为安徽省省外企业,投标人的再生业绩中必须提供至少一份废脱硝催化剂跨省转移业绩(以提供转移联单扫描件为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复印件,附合同封面、施工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扫描件等;如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企业名称、机组容量、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等)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甲方)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核准相关材料、验收资料等】作为佐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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