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北城一级消防站办公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959747.60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包742108.92元,第二包217638.68元
大写:玖拾伍万玖仟柒佰肆拾柒元陆角整(人民包币)其中第一包柒拾肆万贰仟壹佰零捌元玖角贰分,第二包贰拾壹万柒仟陆佰叁拾捌元陆角捌分
最高限价:959747.60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包742108.92元,第二包217638.68元
采购需求:会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北城一级消防站办公家具及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 (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5日00:00:00至2026年1月21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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