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皮山气田项目高压分离器采购。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2 招标产品范围:
(1)高压分离器撬2项4台,数量交货期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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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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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29040202000040 |
卧式高压容器 DN1200*58mm 6000mm Q345R 15MPa |
台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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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29040202000041 |
卧式高压容器 DN2000*94mm 10000mm Q345R 15MPa |
台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60天。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60天。
供货明细及界面:详见《生产分离撬技术文件》《计量分离撬技术文件》。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普斯格组/杜瓦组试采地面工程现场。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60天。
2.5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列明主要技术标准、技术规格书及编号、技术方案等,详见附件1详见《生产分离撬技术文件》《计量分离撬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新物资分类编码A29040202的准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网核实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A1级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分离器(压力等级为15Mpa及以上)一项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下面要求提供业绩表或业绩证明资料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含材质)、数量、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交货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证明资料为供货合同复印件(封皮、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双方盖章页)或用户证明(必须加盖用户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处于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状态(被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交易、列入市场黑名单等)
(6)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14日8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21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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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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