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6-2027年高、低压电机维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武汉市)、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荆门市)、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应城市)。
2.2项目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6-2027年高、低压电机维修框架协议采购。
2.3招标范围
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三个火电厂提供高、低压电机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签订项目框架协议,所辖火电厂负责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2.4项目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结合现场设备运行情况,不定期送修,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电机拆卸返厂维修,多台批次维修10天内完成并将电机运至采购人厂内,单台紧急抢修5天内维修完成并将电机运至采购人厂内,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维修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两项电压等级6kV及以上、额定功率1000kW及以上的高压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维修或转子笼条更换维修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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