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智慧平台大气污染物溯源治理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
采购需求:
建设园区内企业废气VOCs排放源谱,对园区企业进行VOCs排放核查,全面梳理企业VOCs排污环节、排放物种及排放量等信息;完善大气排放源谱管理、精细化溯源、监测高值预警、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模块,强化VOCs精细化管控能力;在园区公共区域建设8套VOCs监测设备,并与智慧园区平台进行联网,提升VOCs监管能力;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2-05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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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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