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
2.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但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当年合同履行期间达到招标人规定标准且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年度服务评分为80分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度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合同最多续签2次,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投入的配送及加工人员健康证等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其他要求
4.1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具有事业单位、国企单位食堂食材供应业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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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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