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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联社新数据中心机房侧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集成,招标人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自治区联社新数据中心机房侧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自治区联社新数据中心机房侧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集成 2.3项目编号:0747- 2.4标段编号:0747 2.5项目概况: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数据中心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澳龙三棵树1#楼,地上十一层,地下四层,建筑总高度60.6m,设计范围内总建筑面积35312.98㎡,涉及数据中心建设面积约220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762.06㎡,与数据中心有关约15530㎡;地下建筑面积12550.92㎡,与数据中心有关区域约6470㎡(具体面积以建筑图为准)。数据中心建设区域范围为:此楼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二~三层管井局部,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一层至六层,七层局部,十层至十一层局部、屋顶以及室外储油罐区域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分期界定。 本标段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数据中心机房侧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智能化集成,本标段主要负责本项目机电工程专业深化设计和实施承包工作及UPS主机、电池组、电池开关箱体等供货和质保工作,完成工程范围内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工程材料、设备(除单独招标设备外)的采购及安装,以及对其他标段工程的整体统筹、协调与管理,承担本项目现场总体管理承包责任;完成工程范围内报建报验手续,主导并最终完成项目整体验收、竣工资料等全部工作,以及负责节能审查报告编制和申请发改委批复手续办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机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2)智能电气管控系统工程; 3)信息化设备温湿度调节系统; 4)智能给排水管理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澳龙三棵树1#楼 2.7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日 2.8质量标准:优良。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中约定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合同中约定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同时满足以下所列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要求1:[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要求2:[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要求3: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要求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类似项目[扣除土建工程,自行实施并负责过工信部定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中含智能化、暖通、电气专业实施内容],要求合同额≥1亿元且机架数≥500个,能提供证明材料。 (1)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指根据2024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165号]中名词解释内容,包括各类网络基础设施、各类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新技术设施。 (2)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盖章或签字的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带有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等竣工材料扫描件。或与总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提供带有总包单位工作的分包工程验收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提供隶属总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时,至少应完整体现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有数据中心或机房或信息中心或计算中心等字样)、范围与规模、机架数量、金额、签约时间、盖章签字页、签约主体、开工和竣工日期等关键评审要素。当合同承包范围无法体现上述覆盖专业工程和要求时,则同时提供该专业部分在项目中占比金额和机架数量满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或投标文件、带公章总价清单或明细表、图纸、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素材截图、对应核心产品采购成本发票及采购合同凭证,最终加盖公章以供证明。 (4)工程承包形式种类无论是否为联合体,当同一项目存在多个投标人时,同一个项目合同业绩只按实际参与施工单位计,未自己参与实施仅作为发包方不可计入业绩。能提供自行参与实施的书面承诺及证明材料。 (5)数据中心与机架数说明。数据中心是指主要用于数据处理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机架数是指承担单台机架不低于3KW或以上用电功率的相应数量级。若为非标准机架,则允许对应换算,以功率(单位为千瓦)除以3千瓦换算标准机架数量,提供功率折算说明(四舍五入取整),以满足入门机房数量要求;此项只针对与本项目类似或相似模式下不同项目功率差异,主要涉及为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类别。 (6)原件备查。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保留实地考察权利,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限制投标及挂网通报。 (7)以上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5 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的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类似项目(指工信部定义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覆盖智能化、暖通、电气专业内容)具有1项业绩,能够提供各类证明材料。要求项目合同额≥1亿元且机架数≥500个。业绩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施工管理团队成员资格提供项目班组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及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两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分公司/子公司/兄弟单位等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式:信息公示-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截图)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选择查询类目-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除外,查询方式: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查抄-截图);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除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方式: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须提供开标日期前15日内的网站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17:00至2026年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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