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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2025年第三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州市2025年第三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招标人为孟州市水利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孟州市,合同估算价约1166.23万元。孟州市2025年第三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主要内容:入户线路改造、房屋修缮改造、道路修复改造、新建仓库及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3最高投标限价:11662312.3元

一标段:1537280元;二标段:2484844.69元;三标段:2022790.15元;四标段:1833415.26元;五标段:1865169.54元;六标段:1043004.42元(其中横山村健康路改造工程378771.23元、塔地村南大街修复工程664233.19元);七标段:875808.24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标段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

一标段:小浪底水库移民安置区供水管网工程;

二标段:西沃村等4个移民村入户线路改造工程;

三标段:陈湾村等3个移民村入户线路改造工程;

四标段:许庄村等7个移民村入户线路改造工程;

五标段:梁庄村房屋改造工程;

六标段:横山村健康路改造工程、塔地村南大街修复工程;

七标段:小村仓库新建工程;

2.6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五标段、七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六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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