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026-2027年度【玄武岩】进行框架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有价格、服务优势的投标人,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
2.企业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企业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2013年9月注册成立,企业前身为铁道兵第一师修理营。总部设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航空航天工业园中航大道22号,注册资本4.3亿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业示范企业,湖北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湖北省第四批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国家级、湖北省级及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称号。作为中国铁建桥梁钢结构新产业发展板块第一批重点扶持单位和投资项目钢结构制安必采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湖北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单位。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玄武岩材料,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2.3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各区域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2.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5〕179);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2024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5年之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2022年-2024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具有2022年—2024年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单个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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