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的方式采购大唐长春二热煤电项目烟囱玻璃钢内筒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预留有扩建条件。我方施工范围:#2机组土建和安装工程、输煤系统、干煤棚、灰库等公用系统的土建和安装工程、除循环水工程外的全厂地下管网工程、烟囱筒体及附属设施施工。
2、询比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安装、运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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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材质 |
执行标准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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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玻璃钢内筒 |
Φ7.4m/玻璃钢 |
执行期间详见图纸及规范书要求 |
㎡ |
8100 |
含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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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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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含设计及提资相关费用、产品费&安装费【含措施费、用水用电费、现场场地硬化费用(如需)、现场临建费(如需)、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相关费用、现场工人食宿费用等各项费用】、税费、运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材料费报价;采购方提供现场便利条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详细供货范围以烟囱玻璃钢内筒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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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询价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询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6年08月至项目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大唐长春二热煤电项目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
6、质量要求:烟囱玻璃钢内筒执行期间详见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7、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4份,并注明原件所在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
8、包装与标识:
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交货时货物需带有标识(标识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重量等主要信息)。
1. 计量方式: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火力发电工程》(DL/T5369-2021),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工程量,因承包人原因超出施工图纸或发生返工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和计算。
10、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资料:
(1)烟囱玻璃钢内筒执行期间详见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如图纸、规范书/规格书如有特殊要求,执行图纸、规范书/规格书要求。
11、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本采购项目范围内供货的能力。
12、其它要求:无
13、油漆要求:
(1)图纸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图纸要求;
(2)图纸无要求的,不执行。
三、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为玻璃钢生产厂家(需要具备施工安装资质或其外包安装/施工公司具备施工安装资质),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玻璃钢所需原材料必须在采购方要求的短名单内:
1.1玻璃钢烟囱内筒为纤维增强塑料,即FRP材料,树脂:应选用满足烟囱运行环境要求的阻燃型环氧乙烯基脂树脂。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选用的阻燃型环氧乙烯基脂树脂性能同等或不低于DERAKANEMOMENTU510C-350c的树脂。投标人应保证的性能要求:在82℃、25%的硫酸溶液中的耐久性不低于1年,最低强度保留率不低于50%。所用阻燃型环氧乙烯基脂树脂还必须具有国内玻璃钢行业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树脂性能和结构测试含:25℃粘度、凝胶时间、酸值、固体含量、红外光谱测试及分析、分子量和分子分布、动态热机械性能分析及浇注体的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延伸率、弯曲弹性模量、热化变形温度、玻璃转变温度、巴氏硬度、体积收缩率等;复合材料性能测试含:常温,50℃、120℃下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延伸率、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压缩强度、压缩弹性模量、剪切强度。投标人应在同类产品一流品牌厂商中选择(台湾上纬、英国英力士、陶氏化学、南京力联思、常州英力士或同类型质量品牌),应有丰富使用经验的原材料作为承包人案,并提供相关同类型新建66万以上机组的应用业绩和经验,运行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1.2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纤维选用无硼、无氟、无碱玻璃纤维系列产品(缠绕纱ECR、方格布、单向布、短切毡)。投标人应在同类产品一流品牌厂商中选择(采用上海欧文斯科宁、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玻纤巨石集团及同档次产品),同时应有丰富使用经验,并提供相关同类型新建66万以上机组的应用业绩和经验,运行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1.3促进剂/固化剂:应选同类产品一流品牌厂商的产品;
1.4促进剂:上纬公司异辛酸钴SW1305、天津诺力昂过氧化物有限公司NL-49P或上海长风化工EC-12等同类产品一流品牌厂商的产品;
1.5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MEKP-925H美国硕津公司过氧化甲乙酮MEKP-925H、阿科玛公司LUPEROX或天津诺力昂过氧化物有限公司LPT等同类产品一流品牌厂商的产品;
1.6抗静电剂:采用碳纤维毡做静电释放材料,面密度为30g/m2,表面电阻20Ω;
1.7膨胀节:采用氟橡胶;
1.8其它添加物:树脂中可能含有的苯乙烯稀释剂、填料、染料和颜料等添加物,这些应用应符合相关标准中关于稀释剂、树脂糊和紫外线吸收剂等的相关说明和要求;
1.9玻璃钢产品制作的原材料,如树脂、玻璃纤维及制品、促进剂、固化剂、阻燃剂和稀释剂等应直接在玻璃钢排烟内筒体系的制作现场开封,由监理方和发包人共同确认。主要原材料的品牌最终由业主方确认,供方需向业主方提供与树脂、玻璃纤维厂家签订合同的扫描件(合同中描述使用单位和项目名称),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扫描件。
2、询价响应人应具有丰富使用原材料经验的类似工程的玻璃钢生产及安装业绩(需要具备施工安装资质或其外包安装/施工公司具备施工安装资质),在近五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一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同类型新建66及以上万机组的应用业绩和经验,运行时间至少一年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生产玻璃钢及安装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履约能力良好。
3、询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询价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询价响应人的资质证明资料必须经过总包、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9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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