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钻井院钻井液用微裂缝随钻封堵剂等助剂加工框架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642.75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拟加工钻井液用微裂缝随钻封堵剂、刚性堵漏剂GD等12个产品2800吨;招标人提供部分原材料和工艺要求,中标人提供水、电、设备、人工、包装、装卸、运输等加工劳务服务及部分原材料,具有满足加工项目需要的相应设备、设施,具备产品检测手段,具有化工原料规范存储场地及设施。
2.2 标的物:钻井液用微裂缝随钻封堵剂等助剂加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2.4 服务地点:西北工区(轮台)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钻井院钻井液用微裂缝随钻封堵剂等助剂加工框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近三年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分别提供两个网站查询导出的全套报告)
5.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供应商、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按照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E开标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进行审查。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7:00:00至2026年01月19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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