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工艺及“A2/0一体化设备”工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5座,其中20m3/d的5座、30m3/d污水站7座、50m3/d污水站1座、65m3/d污水站8座、95m3/d的3座、200m3/d的1座,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365m3/d;拟在5处实施纳管工程,污水收集后就近排入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量为315m3/d;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680m3/d。项目累计建设DN300排水干管32862m、DN225排水支管960m、DN200排水支管29514m、DN100接户管113965m、检查井2579座,沉泥井712座。;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量1680吨/日;
注:多资质组合工程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对应的专业类别并设置多个资格;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2-1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7-02-10。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招标范围
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由[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具有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2人
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不少于840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2026年01月18日17:00 时前报名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厌氧+人工湿地”工艺及“A2/0一体化设备”工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5座,其中20m3/d的5座、30m3/d污水站7座、50m3/d污水站1座、65m3/d污水站8座、95m3/d的3座、200m3/d的1座,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365m3/d;拟在5处实施纳管工程,污水收集后就近排入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量为315m3/d;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680m3/d。项目累计建设DN300排水干管32862m、DN225排水支管960m、DN200排水支管29514m、DN100接户管113965m、检查井2579座,沉泥井712座。;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量1680吨/日;
注:多资质组合工程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对应的专业类别并设置多个资格;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2-1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7-02-10。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招标范围
洞口县赧水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由[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具有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2人
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不少于840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2026年01月18日17:00 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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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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