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嘉兴港区市场路(乍王公路-龙王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以嘉港区建【2025】13号,项目赋码 2502-330452-04-01-5777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港区财政安排(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兴港区市场路(乍王公路-龙王路)道路新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185.05万元,工程概算353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13.4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道路总长约670m,规划红线宽度28m;在桩号K0+645.7处新建一座三孔3X5.0m钢筋混凝土箱涵。,建设地点:西起龙王路,东至乍王公路。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内的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水管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箱涵工程及其他沿线附属设施、绿化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1762.3607万元。2.3施工总工期:300个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2-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4 1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185.05万元,工程概算353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13.4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道路总长约670m,规划红线宽度28m;在桩号K0+645.7处新建一座三孔3X5.0m钢筋混凝土箱涵。,建设地点:西起龙王路,东至乍王公路。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内的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水管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箱涵工程及其他沿线附属设施、绿化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1762.3607万元。2.3施工总工期:300个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2-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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