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全厂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厂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全厂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全厂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协助达标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42388元(含9%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为1139805.50元)。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
2.7安全要求:合格。
2.8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沉井质保为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1.2公司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且须提交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且须提交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2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80万及以上的埋地给排水管线维修改造等同类型承包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原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先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进入资格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9:00至2026年1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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