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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面积(亩) |
林班 |
大班-小班 |
劈杂、炼山(含开火路)、清杂(元/亩) |
挖茅、竹根(元/亩) |
挖明穴、回表土(元/亩) |
植苗(元/亩) |
小计(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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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北下坊叶禄、黄墩山场 |
194 |
029/030 |
01-020;02-040/03-020、030、040、050 |
200 |
80 |
600 |
100 |
980 |
最高控制价:壹拾玖万零壹佰贰拾元整(¥190120.00)。
施工要求:
(1)劈杂、炼山、清杂:全面劈草、灌,伐根不高于5厘米,炼山后把林地内杂物清理干净,林地边角造林要到位,与私人林木毛竹界至要清晰;
(2)挖茅、竹根:挖去林内茅根、竹根、小树兜;
(3)挖明穴回表土(或全整):穴规格为,面50厘米×40厘米,底40厘米×30厘米,深度30厘米。株行距1.8米×2.0米。防火林带株行距要求为2.0米×2.5米,穴内树根、石块草根要随挖土清除干净,敲碎土块。挖穴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回表土;
(4)植苗,按甲方技术人员规定混交方式在规定地点营造相应树种,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95%(含95%)以上(极端气温等特殊情况除外),成活率未达到95%,乙方要按甲方要求适时进行补植,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补植工资;
(5)造林作业时,不破坏山场内原有坟墓,不能造成水土流失,否则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6)完成时间:2026年3月20日前(施工方如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采购方不予结算)。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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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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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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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同类项目是指抚育、择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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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供应商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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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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