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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T********
项目名称###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
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0元
5000元
餐饮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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