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DZ
2、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住院楼A核磁场地改造工程
3、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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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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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住院楼A核磁场地改造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388619.12 |
3800 |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响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
1.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1.4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6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1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时,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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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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