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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预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
三、项目概况:
1、实施内容:某单位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预先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采购,签署框架协议,具体工作以实际委托的单项工程量为准。
2、实施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库尔勒、独山子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4、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仅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8、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59,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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