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燃烧系统、电助熔系统采购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燃烧系统、电助熔系统采购。
2.2招标内容:产品如下,供应商提供以上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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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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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燃烧系统 |
详见技术协议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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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电助熔系统 |
详见技术协议 |
1套 |
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交货。
2.4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太平镇里彦工业园区内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工厂内,具体交货、安装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所有安装施工要求以及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函;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2023年1月至今)具备至少1项类似设备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是指:标段一对应玻纤窑炉燃烧系统的供货业绩;标段二对应电助熔系统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或资料不全者,不予认可);
(6)标段二:电助熔系统供应商需要提供:变压器生产许可证、3C认证.
(7)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除外)
3.2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售价:每个项目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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