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武汉酒店桶装水代加工项目。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物资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额为24万元,拟签订3年框架合同。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桶装纯净水的灌装及配送服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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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规格 |
预估数量 |
限价 (单位:元/桶,不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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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代加工 |
18.9L/桶 |
平均约1000桶/月,按照约300桶/次配送,具体以实际为准。 |
4.2 |
1.按需采购,以实际下单为准。 2.按批次配送至采购方指定仓库(含市区和机场两个服务点)。 |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合同期内统一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灌装水及容器价格、标识辅料、检测费、保险、运输、搬运、利税、人工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报价中体现,采购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成交人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配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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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具体配送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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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代加工 |
1.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南二路南航出勤楼。 2.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楼。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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