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团结河水质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9万元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泗洪县团结河水质提升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座取水泵站和1座高效速净装置设备(规模2万m3/d)及辅助配套设施(含加药、电控、管线、设备基础、工作间等),以及DN450补水管2800m等,具体详细内容以配套土建基础资料图为准。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方案设计,1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及概算,1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办法及规程要求,达到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九)本项目不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资质要求: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1月14日 09:00至2026年01月16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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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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