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项目
2.2项目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
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位于雄安新区,工程任务为承担灌溉、排滂功能。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估算总投资为11.40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21亿元,移民补偿投资10.13亿元。
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大清河雄县段,河道中心线长度44.68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排险工程等,护岸长度总计17.73km;疏浚段总长度 21.05km;拆除重建机耕桥一座。
3.采购范围及服务要求
3.1 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 1 个标段服务,即雄安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项目测量和地质勘察劳务外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服务内容:
在采购人拟定的工程范围内,开展项目测量和地质勘察劳务工作:
(1)完成工程区测量工作;
(2)完成勘探点测量及地质钻探工作;
(3)完成原位测试、室内实验、地下水位观测等工作;
(4)完成岩心编录、报告数据填报等工作;
(5)勘探成果需提交采购人校核审查,并按要求修改。
3.2 服务期限
服务工期:勘察劳务成果符合项目进度,配合工作至项目结束。
3.3 成果要求
1) 电子版文件提交要求:报价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内需提交成果的可编辑的电子版和PDF测量和勘察成果、CAD电子版图及勘察原始资料等。
2) 纸质文件提交要求:报价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两套完整的、有报价人编校审人员签字、加盖报价人公章(或图纸章)的纸质文件资料、图纸;有乙方钻探及编录校审人员签字的、加盖了报价人公章(或图纸章)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文件资料钻探班报表、岩心记录表、原位测试成果表等勘察原始资料;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报价人编校审人员身份证、社保等(加盖报价人公章)。
3) 其他要求:报价人提交的成果应满足相关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采购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应根据采购人的校核审查意见、业主单位的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意见(如有)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回复闭合;其成果应通过发包人及业主方的审查,且应协助采购人通过主管行政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如有)。如现场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做好资料修改配合工作。
3.4 质量标准
1)满足相关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采购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2)满足中南院《工程类技术服务外委管理办法》(QB/ZNY140103-2020)、中南院三标体系等文件质量管理要求。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报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4.2.1资质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2.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连续三年亏损。
提供:近 3 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除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还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3信誉要求: / 。
4.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地质勘察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4.2.7其他要求: /
4.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有报价意愿者请于 2026 年 1 月14日起……报名参加本次采购询比项目。
5.2 通过报名审核的报价人, 2026 年 1月 14日至 2026 年 1月 16日 17 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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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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