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4-2026年(崇左、百色、贺州、柳州、来宾、河池)一体化综合施工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GX-2026-TT-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对应的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止(以先到为准)。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1)基站土建施工: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模式,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立塔基(本处自立塔指除抱杆、拉线塔外的所有通信塔,下同)、锚杆基础(中等、微风化岩石)、小方量砼基础、土建机房、彩钢板房基础、一体化机房基础、一体化机柜基础、水泥杆安装(含塔材)、租赁机房装修、一体化柜防盗笼、钢制围栏(含空调室外机防盗笼)、地网、屋顶防水及凿锚/植筋、机房承重加固、机房改造,以及相关的地基处理、基础防腐、毛石挡墙/护坡、排降水、土建围墙、修路敷设施工,且包括协助站点协调、二次搬运等;详细施工内容以模块化工作内容、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后续发布的图纸为准。
(2)基站综合配套施工:采用包工包料(除已列明的甲供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外)交钥匙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存量改造搬迁基站的开关电源、蓄电池、配电箱(包括交流配电箱、直流配电箱等所有的配电箱)、电力电缆、空调(含防盗笼、空开、铜管、加长铜管、辅材、室内机底座)、室外机柜、油机、旧塔新增天线支架的安装、搬迁、拆除、调试,电源系统调测和容量测试等(配套设备拆除应包括拆除基站相应的所有设备拆除,配套设备搬迁应包括搬迁基站相应的所有设备拆除及搬迁后安装)、基站传输接入、基站设备安装及配合调测、基站天馈系统安装调测;详细施工内容以模块化工作内容、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后续发布的图纸为准。甲供材料包括运营商基站设备、天馈线、开关电源、蓄电池、配电箱(包括交流配电箱、直流配电箱等所有的配电箱)、电力电缆、空调(含标配铜管)、室外机柜、油机、走线架(甲方可提供时为甲供材料)、接地排(甲方可提供时为甲供材料)、馈线窗(甲方可提供时为甲供材料)。乙供材料包括一切非甲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空调配套材料(含防盗笼、空开、加长铜管、辅材、室内机底座)、走线架(甲方不可提供时为乙供材料)、接地排(甲方不可提供时为乙供材料)、馈线窗(甲方不可提供时为乙供材料)、光缆(甲方不可提供时为乙供材料)、pvc管、铜鼻子、胶泥、胶带、阻燃线槽、防火泥、凡士林、防锈漆、膨胀螺钉、连接螺帽螺丝、C型铜接线夹、焊锡、扎带、室内外标签等。以上需满足铁塔公司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具体以设计为准。
(3)基站外市电施工:采用包工包料(除电力电缆、变压器、智能开关甲供材料外)模式。电力线路施工(包含架空、地埋、附挂、利旧管道/电力沟、顶管等)、电气设备安装(包含变压器、低压系统表箱、计量装置、防雷器、油机切换箱等)、停送电、调试、检测、电力线路整治、电力设备整治、其他电力设施整治以及外市电涉及的砍青等。详细施工内容以模块化工作内容、技术规范书为准。
1.3预估采购金额为4189.2万元(含税),各地市、区域采购规模如下:
| 序号 | 分公司 | 涉及区域 | 基站土建施工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基站综合配套施工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基站外市电施工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
| 1 | 崇左 | 大新县、扶绥县、凭祥市 | 59.82 | 15.15 | 180.03 | 255.00 |
2 | 百色 | 靖西市、德保县、田东县 | 100.00 | 130.00 | 400.00 | 630.00 |
3 | 百色 | 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凌云县、乐业县 | 80.00 | 100.00 | 370.00 | 550.00 |
4 | 百色 | 平果县、田阳县 | 50.00 | 65.00 | 185.00 | 300.00 |
5 | 贺州 | 八步区、平桂区、富川县 | 182.2 | 50 | 90 | 322.20 |
6 | 贺州 | 钟山县、昭平县 | 105 | 70 | 83 | 258.00 |
7 | 柳州 | 融水、三江 | 211.00 | 36.00 | 270.00 | 517.00 |
8 | 柳州 | 柳江、鹿寨 | 252.00 | 32.00 | 160.00 | 444.00 |
9 | 来宾 | 兴宾区 | 74.07 | 75.74 | 59.19 | 209.00 |
10 | 河池 | 宜州、环江、罗城 | 40.00 | 133.00 | 104.00 | 277.00 |
11 | 河池 | 金城江、南丹、天峨 | 30.00 | 138.00 | 78.00 | 246.00 |
12 | 河池 | 巴马、东兰、凤山 | 25.00 | 91.00 | 65.00 | 181.00 |
总计 | 1209.09 | 935.89 | 2044.22 | 4189.2 |
注:以上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以订单为准。
1.4计划工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5建设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具体标段及各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 标段名称 | 地市 |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 各标段中标人数量 |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各份额预估含税总金额 (万元) | 中标区域 |
| 标段1 | 崇左 | 255.00 | 1 | 中标人 | 100% | 255.00 | 大新县、扶绥县、凭祥市 |
标段2 | 百色 | 1480.00 | 3 | 第一中标人 | 42.57% | 630.00 | 靖西市、德保县、田东县 |
第二中标人 | 37.16% | 550.00 | 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凌云县、乐业县 | ||||
第三中标人 | 20.27% | 300.00 | 平果县、田阳县 | ||||
标段3 | 贺州 | 580.20 | 2 | 第一中标人 | 55.53% | 322.20 | 八步区、平桂区、富川县 |
第二中标人 | 44.47% | 258.00 | 钟山县、昭平县 | ||||
标段4 | 柳州 | 961.00 | 2 | 第一中标人 | 53.80% | 517.00 | 融水、三江 |
第二中标人 | 46.20% | 444.00 | 柳江、鹿寨 | ||||
标段5 | 来宾 | 209.00 | 1 | 中标人 | 100% | 209.00 | 兴宾区 |
标段6 | 河池 | 704.00 | 3 | 第一中标人 | 39.35% | 277.00 | 宜州、环江、罗城 |
第二中标人 | 34.94% | 246.00 | 金城江、南丹、天峨 | ||||
第三中标人 | 25.71% | 181.00 | 巴马、东兰、凤山 | ||||
合计 | 4189.2 | 12 | / |
注:项目规模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具体数量以实际下发的订单为准。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分别对基站土建施工、基站综合配套施工、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的模块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基站土建施工专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基站综合配套施工专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1)基站土建施工专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基站综合配套施工专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投标人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2.5项目管理人员:
2.5.1企业主要负责人:
(1)若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本项目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投标人为各施工专业配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
①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综合配套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土建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③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5.2项目负责人:
(1)若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所投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及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标段内投标人为各施工专业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可复用):
①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综合配套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土建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③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2.5.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若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本所投标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①、②、③(标段内投标人为各施工专业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复用):
①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综合配套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土建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包括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的成员单位须为所投标段配备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具备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定义:类似本项目的土建或建筑施工业绩、类似本项目的综合配套施工业绩、类似本项目的电力施工业绩)的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联合体业绩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同类工程业绩均予以认可)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8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不得存在情形要求并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适用)
2.11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适用)
2.12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适用)
2.13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适用):
不同投标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14日14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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