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单机电磁及机电暂态仿真模型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华能临高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4km,南北方向宽约9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80.5km2,场区范围水深在11m~34m之间。本工程布置60台MySE10-242型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0MW,风机出口电压1140V。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9回66kV集电海缆、2回220kV送出海缆,建设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9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然后通过2回三芯3×1000mm2截面的220kV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由南方电网新建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大丰变电站。风机型号为:明阳智慧能源的MySE10-242;无功补偿装置为: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ZG-dSVG-p000/35Y-S;一次调频装置为:北京中科伏瑞的FR600快速调频控制系统。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单机电磁及机电暂态仿真模型评价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
2.5 服 务 期: 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投标方提供本项目硬件、软件、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
2、工作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测试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新能源机型(风机)机电暂态仿真模型评价 | 1 | 项 | BPA建模与验证。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2 | 新能源机型(风机)电磁暂态仿真模型评价 | 1 | 项 | PSCAD模型验证、RTLAB模型验证。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3 | 新能源机型(风机)半实物数据测试 | 1 | 项 | 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4 | SVG(无功补偿装置)机电暂态仿真模型评价 | 1 | 项 | BPA建模与验证。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5 | SVG(无功补偿装置)电磁暂态仿真模型评价 | 1 | 项 | PSCAD模型验证、RTLAB模型验证。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6 | SVG(无功补偿装置)半实物数据测试 | 1 | 项 | 由委托方协调厂家提供控制器及人员配合,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7 | 惯量响应测试 | 1 | 项 | 整场测试 |
8 | SVG(无功补偿装置)高低压穿越能力仿真评价(单机) | 1 | 项 | 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及试验指导原则 (2024)》,满足电网所有测试要求,并提交报告至通过电网公司审核。 |
9 | 风机半实物仿真模型控制器购置费 | 1 | 项 | 按照风场实际应用,负责购置型号为WG_FP_HIL_3L_V3半实物仿真模型控制器,包含厂家技术人员咨询、协调等费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经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定的CNAS检测资质;
2)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单机模型业绩或1项场站电气模型验证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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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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