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已与 宁波三江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 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土建部分)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GF—2017—0201 ),拟对该项目 场配部分泥工 班组劳务作业队伍进行 招标,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目前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土建部分)施工。
2.工程地点:位于镇海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190号。
4.资金来源:由宁波三江劳务发展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为主,其余部分贷款及其他方式解决。
5.工程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新增总进水15万立方米/天“双膜”工程,其中土建按照总进水15万立方米/天处理能力一次性建成,设备近期按照总进水10.5万立方米/天处理能力建设。处置再生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规模1.1万立方米/天、浓水规模3.52万立方米/天(其中新建双膜产生浓水2.4万立方米/天,再生水资源利用技改工程产生浓水1.12万立方米/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按总进水规模15万立方米/天、反渗透产水规模10万立方米/天建设;设备分期建设,近期按总进水规模为10.5万立方米/天、反渗透产水7万立方米/天建设 。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区域施工图、图纸会审以及变更中包含的所需场配部分泥工劳务班组的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具有超过本次控制价的类似项目业绩 项的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中标劳务公司为 宁波三江劳务有限公司 ,如投标,视为接受作为此劳务公司旗下班组。
3.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在合同范围内独自解决自己队伍各项纠纷的能力;具有严格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具有履行合同的不良口碑或曾有被合同另一方驱离施工现场的经历;
3.6投标班组必须在浙建合格分供商名录库内,对于未在名录库内首次合作的投标单位,按照《分包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进行分包商、供应商考察准入,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方能参与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 2026-01-17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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