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投标律所应具备处理涉嫌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侵财类案件的丰富经验,特别是有成功办理汽车金融领域刑事案件的突出业绩。代理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刑事立案、侦办,向公安及检察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审理阶段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与庭审等,以及后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追赃。自收到委托事项全部材料后,如半年内案件未能进入刑事立案阶段,则解除合同。计划选取1名供应商入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各阶段均设有最高限价,超过任意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一阶段:公安机关对案件正式刑事立案后,支付不超过15万元;如半年内案件未能进入刑事立案阶段,则解除合同;
第二阶段:案件侦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后支付不超过15万元;
第三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人民法院后支付不超过10万元,代理目标为案件提起公诉,并进行案卷查阅;
第四阶段:回款代理费:按现金回款的固定比例支付,比例不超过15%;以物抵债的,按照抵债资产处置所得计算(待处置完毕支付)。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投标人全国分所不少于10家。
(三)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自2022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 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项目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九)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本项目。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后,须承诺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招标文件发售:
(一)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 购买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