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采购项目为江西光华实业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工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江西光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车间生产工具(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谈判。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编号:JXT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采购清单内的所有产品,不划分标段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其它:本项目控制价17万元
3供应商申请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其他要求: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本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如资格条件允许“代理商”参与,须增加下列1或2要求;仅要求“制造商”参与的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和采用最低价法的项目,无需增加此项资格条件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谈判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招标只能选择此项)
☑(2)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1)种办法确定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采购人确定;
(3)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2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步行式全电动叉车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2)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13日09:00时至2026年01月20日17:00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