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乐安县水利局、乐安县乐升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 乐安县各乡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关于同意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乐发改审字【2025】851号
项目编码 2411-361025-04-01-676559
建筑规模 0平方米 层次 / 结构 /
项目总投资 78066.3万元 本工程投资 624157208.5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施工工作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3.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②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和施工员)均需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在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除外),未破产状态。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6.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6.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6.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7.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含开标当日)完成过1项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416104805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月14日
工程名称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 乐安县各乡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关于同意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乐发改审字【2025】851号
项目编码 2411-361025-04-01-676559
建筑规模 0平方米 层次 / 结构 /
项目总投资 78066.3万元 本工程投资 624157208.5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施工工作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3.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②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和施工员)均需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在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除外),未破产状态。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6.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6.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6.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7.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含开标当日)完成过1项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416104805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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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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