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改建工程--干堆作业区南部区域复绿 已由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4〕4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改建工程--干堆作业区南部区域复绿;
2.2 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门山铜矿;
2.3 本项目规模:生态绿化面积约9.8万m2;
2.4 本工程投资:约921万元。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完成现场施工且竣工预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两年的养护期。养护期满后正式竣工验收。
2.7 招标范围:对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干堆作业区南部区域进行生态绿化,并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及附属设施,面积约9.8万m2;以上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两年养护及一年质保等,包工包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施工资质:
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类或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类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2023年-2025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和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注册审核。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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