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华建天恒项目2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二次倒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1231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华建天恒项目2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二次倒运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512310001 ),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华建天恒(新疆)传动有限公司2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十三间房,属于新疆九大风区之一的十三间房风区,风电场距离哈密市公路里程约165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870~1200m,场址东部场区地势开阔,中部及西部场区多山地、丘陵,起伏较大。场址区域为戈壁+丘陵+山地混合地貌,场址中部有S238省道贯穿场区,另有多条简易道路贯穿场区,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工程上属于山地丘陵项目,西高东低,场区道路不满足长途塔筒车到达机位。由于风机塔筒招标技术文件中未涉及塔筒二次倒运相关内容,本次工程包含15套塔筒二次倒运工作服务,已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中广核哈密华建天恒2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二次倒运工程,施工、车辆、服务内容如下: 本项目塔筒二次倒运工程,承包方至少配置1套塔筒运输车,2台100吨及以上起重机和作业人员及驾驶人员,若1套运输车不满足现场吊装进度时必须增加倒运车辆及相关人员,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倒运完毕后负责塔筒堆场地表及植被恢复并通过验收。
工期要求:合同签署后,根据甲方通知进场,二次倒运服务周期120日历天(不含2月5日至3月25日之间的冬休期)完成15套全部塔筒倒运,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十三间房风区环境影响,如因大风造成倒运滞后,超出服务周期仍由投标人负责15套塔筒全部倒运完成且不予增加费用及变更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业绩属于境外的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说明文件。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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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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