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生产云平台计算资源扩容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云南红塔银行生产云平台计算资源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生产云平台计算资源扩容项目
2.2项目编号:2(请登录)
2.3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现有的生产云平台的两个数据中心(低碳数据中心和IDC数据中心)计划共新增20台基于国产芯片的计算节点资源,以满足应用上云需求,同时为适应微服务应用上云需求,扩充微服务中间件软件授权(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实施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全部任务完成后,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进行确认(不含试运行期);上线完成试运行3个月,招标人、中标人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
2.6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设备提供不少于5年免费原厂质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部件保修、现场人工免费服务、故障硬盘更换免回收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4小时内响应。
2.7项目总预算(含税金额):3268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2023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审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项目允许原厂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硬件服务器、交换机、云平台微服务授权、云平台虚拟化授权)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硬件服务器、交换机提供维保服务的承诺书(同一品牌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原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仅接受原厂商投标)。
3.4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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